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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汝州头条】关于全市餐饮服务业全面复工复业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伊水飞鸿
    2020-03-17 10:12:29     浏览:1

    汝州消息通 

    关于全市餐饮服务业全面复工复业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推动我市餐饮服务业全面复工复业,积极促进消费潜能释放,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工复业要求全市所有餐饮经营企业在复工复业前须成立防控工作机构,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并按照指挥部50号令的要求,做好防护物资筹备、员工健康档案建立、场所全面消毒、现场管理制度制定等工作,并公开作出疫情防控承诺后,即可复工复业。

    二、餐饮企业管理

    (一)店内管理各餐饮经营企业要做好店堂全面打扫,进行消毒消杀,并保持餐饮经营场所空气流通。店内有卫生间的,应每日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空气流通。店内有电梯的,要定时做好消毒,每日公示消毒情况。要免费为顾客提供洗手液或消毒酒精,店内所有餐桌必须配备公筷(匙)。

    (二)员工管理要按照指挥部50号令的要求认真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对从疫情发生地返回的员工,要按要求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店内要建立持续记录每名员工体温的监测台账。所有员工须佩戴口罩上岗,保持个人清洁卫生,接触公共物品后及时进行双手消毒。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应要求其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就医,同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三)顾客管理已复工复业的餐饮经营企业要对进店顾客进行测温,发现有发热现象的,应及时劝解就医并做好异常情况登记。餐饮经营单位需开放堂食的,进店人员间隔必须控制在1米距离,限制客流,登记就餐人员信息,按照“餐桌隔位坐,大厅隔桌坐”的原则安排就位用餐,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顾客就餐安全。

    (四)经营管理加强食材采购管理,做好索证索票,确保各类食材、食品的安全。严禁经营野味,不在厨房宰杀家禽。严格执行、严格检查餐饮经营企业原有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规范的落实。特别强调烧熟煮透,确保餐饮具、工用具等器具消毒后使用。每日须对经营场所、电梯、传菜梯空间进行消毒,但要避免消毒液体接触到菜品、成品。

    (五)外卖管理企业制作半成品销售的,应当在包装或容器上标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食品名称、加工制作时间、保存条件、保存期限、在家里加热制作时要求等内容。餐饮经营企业从事外卖供餐服务的,不得超出市场监管部门许可核准的经营项目,供餐数量要与自身规模和供应能力相适应。外卖外送餐食要加“食安封签”,使用的保温箱、配送车辆及周转用具每天清洁消毒。

    三、事中事后监督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指导辖区餐饮经营企业合规、安全、有序地开展复工复业。市商务、市场监管、卫生监督等部门按照相关职责落实好监管督导和指导服务责任。
     
    汝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6日
    来源:健康汝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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